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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理虚假违法广告 河南电视台广告部守土有责

POST TIME:2018-3-7 8:22:59 READ

  2月26日,工商总局等11部门发布关于印发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》的通知,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,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。

  《广告法》实施以来,河南省各级工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,强化广告监管,严厉查处广告违法行为,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营造了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。2017年以来,下列广告公司在省直媒体发布的部分广告,均因违反《广告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已被工商机关立案查处,望广大消费者引起注意,谨防上当受骗。

  广联时代(北京)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河南广播电视台某频道播出的“氨糖”广告、上海善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河南广播电视台某频道播出的“富贵金碗”广告、北京畅一扬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在河南广播电视台某频道播出的“八宝强肾汤”广告、河南纳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河南广播电视台某频道播出的“华元胶囊”广告、河南慧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河南广播电视台某频道播出的“海健牌裸藻”广告、河南鼎文广告有限公司在河南广播电视台某频道播出的“八宝强肾汤”广告、郑州迈景广告有限公司在河南广播电视台某频道播出的“安第斯玛咖片”广告、河南广播传媒集团在河南广播电视台某电台播出的“阳气肽、孢子粉、百草茶、七丹胶囊、蜂王浆、固中克邪散、祛风除湿汤、叶黄素”广告,上述不实广告播出后,误导消费者、损害消费者的利益,引发不良反应。省工商局根据《广告法》、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、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立即停止播出上述广告,并自觉清理存在同类违规行为的广告,特别是要杜绝有关违规广告改头换面再次播出。640.webp (1).jpg

 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2月召开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八个方面的“讲导向”,其中特别提到,新闻报道要讲导向,副刊、专题节目、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。这一深刻论断,应成为媒体广告宣传工作的重要指针。媒体是社会情绪的放大器,舆论环境复杂,媒体上出现的一字一句一个画面,都对社会公众有深刻的影响,媒体广告宣传也是如此,稍不留神就可能对公众情绪和社会心态造成不良的影响。如果说广告主、广告公司有投机取巧的心理,那么媒体则更擦亮“双眼”,健全管理制度,严格履行广告发布前的审查义务和审查责任,强调广告宣传的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,坚持正确的广告宣传导向。

  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,河南电视台广告部省内各大媒体、广告公司、广告主严以律己,树立广告经营单位的良好社会形象,规范广告经营行为,坚决抵制虚假违法广告,牢固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责任意识,依法经营,提升广告媒介的公信度,做发布广告的守信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