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视率

河南电视台广告部食品食品行业广告审核资料

POST TIME:2018-3-19 20:42:53 READ

     适用范围:以下资料适用于食品类产品(不包含保健食品),包括各类食品原料、加工制品等,如米面粮油、酒水饮料、肉蛋奶制品、调味品、果蔬、方便食品等。

通用资料

说明

广告主资质副本

《营业执照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、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等资料。

工商信息

广告主若为工商企业、个体经营者,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www.gsxt.gov.cn/index.html)查询,将以下内容截屏打印或下载打印:①基础信息;②行政处罚信息;③年报。

商标注册证

如广告片中出现商标,必须提供《商标注册证》。

片中出现的图案需与证件上完全一致。

如商标非广告主所有,需提供《商标授权书》。

如商标为个人申请,需提供《商标授权书》与个人身份证。

代言人协议

如广告片中出现代言人,需提供①代言人协议;②代言人身份证;③承诺书。

肖像免责声明

如广告片中出现演员、人物(非代言人),需提供①肖像免责声明;②人物身份证。

行业特殊资料

说明

产品检验报告

提供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的全项合格检验报告。

注释:CMA中国计量认证,由省级政府部门对检验机构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认证。

食品生产许可证

食品经营许可证

如广告主是生产企业,需提供广告主的《生产许可证》。

如广告主非生产企业(仅销售等),需提供生产厂家的《生产许可证》,

广告主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
 

产销合同/委托加工合同

如广告主非生产企业,需提供广告主与生产厂家的《产销合同/委托加工合同》

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、工商信息。

  注:

  1. 表格中“★”代表该项资料为必须项,其他资料根据广告内容提供;

  2. 所有资料提供电子版:证件、检验报告、批文等需提供原件扫描件;打印资料需加盖广告主公章后扫描;

  3. 广告主提供的资料需清晰、完整、有效;

  4. 以上仅代表舞彩观点,最终所需资料以央视广告部审查意见为准;

  5. 欢迎拨打河南电视台广告部咨询电话获得更多专业建议。

  食品广告注意事项

  1、禁止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,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,或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。

  2、婴儿乳制品、饮料等不得宣传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。

  3、不得利用医疗机构、医生、专家、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。

  4、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,如减肥、排毒(促进排铅)、改善睡眠、增强免疫力、缓解视疲劳、调节肠道菌群等。并且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保健功能。

  5、广告有夸大效果的须表明“产品以实物为准”。

  资料样例

  【产品检验报告】

  【食品生产许可证】

  【食品经营许可证】

  【委托加工合同】